2)第152章 买房_我在大明摸鱼的日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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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走向。

  明清之时的牙行因为商品贸易,牙行的作用可以说是不可或缺的。

  此时郑雄买房,找牙行这个中间商挺方便的。

  等了一会,牙行的头头亲自带着郑雄和胡诌一行人前去看房。

  来到一处宅院,打开大门。

  “大人请看,这间宅院是刘大官人家的,前番前往京城做生意,不知怎的,被抄了家,放在咱们这代为售卖。”

  有点耳熟,应该不会这么巧吧,郑雄有点不好意思的想着。

  “额,伱说说布局吧。”

  “前大门进入有照壁相隔,前方是廊屋,内有四间房,大人请随我来。”

  进到里面,口头的描述终究没有现场观看来的直观。

  宋代的四合院式,和明清的四合院都差不多,北方跟南方的建筑相差还是挺大的,没有南方的小桥流水,诗情画意。

  主要是实用,左右偏房,也就是廊屋,承担着回廊的责任,正对着的是正屋,客厅,书房,厢房都有。

  郑雄一眼看去,还是挺满意的,桌椅板凳啥的都有,显然抄家的不是收破烂的,留着在这也是照样卖,兴许还能卖个好价钱。

  “这歌宅院要多少钱?”

  “一百两,房内的器物俱都包含在内。”

  还行,相当于精装的房子,拎包入住,房价也不高,正常县城的房价,刚刚好,多一分都没有。

  “还行,另外几处去看看吧!”

  “大人请随我来。”

  随后又跟着牙行的头头一起逛了另外的四处宅院,不过都没有第一家的好。

  不是太小,就是价格过高,还是刘大官人的宅院最符合郑雄的预期。

  “就第一家,刘大官人家的宅院,这几家都不尽如人意。”

  “是,大人。”

  房契是契约的一种,按照今天的标准去看应该属于房屋买卖合同。

  古代的房契往往只有一份,并且只会写明出卖方是谁,中间人、经手人是谁,一般不会出现买方的名字,并在买卖完成后将房契交由买方收藏。

  因此,在中国古代,房契一旦丢失,捡到房契的人完全可以以此自称买方,要求房屋的居住者腾退。

  即便对簿公堂,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如果不能请到中间人、经手人,甚至是原房主作证,也可能很难打赢官司。

  房契既然在官府的手中,只要牙行或者县衙出面做下登记,将房契送过来就行。

  这些小事,有胡诌这个一县之地的老大发个话就行,根本不用郑雄操心。

  “年兄,这些事务还得麻烦年兄帮忙,不知可有什么难处。”

  “没有,小事一桩。”

  房契到手,郑雄的心里不免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,后世的自己房奴都不是,今世却成了有房一族。

  跟自家老爹送的商铺又不同,就算不是常住,这也算是自己的家了。

  至此,从家中带出来的银钱加上从张怀元那里借来的五十两银子所剩无几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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