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1章 忆完苦该思甜了_太监的宠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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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样显得我太没有诚意了。更何况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,授之鱼不如授之以渔,我还是亲自动手做点什么比较有诚意。

  于是我从他们家厨房搞了点油,又弄了两个土豆,在他们家后院架起了油锅,把他们家打鸣的公鸡给做成炸鸡了。

  我跟银儿吃了一半,剩下的用白菜叶垫着,配上炸的金黄的土豆条,放在他们的餐桌上了。

  “夫人,您这么干,是不是有点缺德啊?”

  “你懂什么,小丫头,把本夫人的挖耳勺拿来。”

  虽然我上辈子是学医的,但金属的质地大概了解,金子这玩意,纯度越高质地越软,我怕掏疼了耳朵,所以挖耳勺是纯金的。

  我把挖耳勺跟炸鸡放在了一块,把土豆条用筷子桶摆好,还把他们昨晚剩下的馒头切成两半,放在一边,能领悟到多少,就看这家主人的悟性了。

  “夫人,咱们这就走了?”

  “走吧,走吧,日后就见分晓了……”

  而果然,只有日后才能见分晓。

  后来据传说,这家人回来后只是觉得炸鸡薯条很好吃,并没有做什么别的事情,只是偶尔还自己做着吃吃看。

  直到有一天,这家的那位大嫂子跟隔壁邻居王某,趁着家里人都不在时,研究一些深奥且又接地气的生理和情感问题,在疾风骤雨雨露逢春的间歇,大嫂子对王某人说起了这件事,还给他看了金挖耳勺,王某人大受启发,于是又是议论暴雨疾风,然后一向游手好闲的他毅然偷了金挖耳勺,卖钱开了个饭馆,主打炸鸡薯条,结果大火,身家千万,据说连锁店都开到外国去了。

  果然,有些事,只有日后才能明白,所以隔壁老王给他的饭馆取名为“啃大鸡”。

  当然这是后话,只是我扯了个淡而已。

  我带着银儿,望着从乡间回城里的路,顿觉前途迷茫,就是回家也不知道北在哪了。

  银儿嘟起小嘴,哆哆嗦嗦,她的身体素质虽比我好些,但是她没有遭过我上辈子那些罪啊!在魏府舒服惯了的银儿现在觉得很不舒服。

  而她不舒服,正是我想要的结果,无论什么时代,竞争都是激烈的,就算魏府这深宅大院,丫鬟也都要分三六九等,大夫人在遇到我之前混得未必就比丫鬟好上多少。想在魏府生存下去,智商是很重要的,银儿这家伙不是没有智商,悟性也还不错,但是她还是太嫩太羞涩,始终没有办法把自己的节操和下限丢得干干净净,也许经历这一番苦处之后,她会有一次真正的蜕变吧。

  把银儿培养出来,然后我把她送进魏仁义的被窝,自己躲在门外收钱……实在是太邪恶了,这样是不好的,还是先不要想了。

  “银儿,现在知道赚钱不易,生存之苦,民生艰难了吧?”

  “知道了,要不是夫人您昨天没忍住,非得当街调戏我,咱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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